哪些情况需暂停化疗

2006-08-08 00:00:00 来源:

  目前所用的化疗药物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。会对人体或某些器官组织带来一些不良反应。如果出现下列情况,应考虑暂停化疗。 
  (1)血象 每次使用化疗以前患者都应检查血象。如周围血中白细胞计数不足4.0×109/L,血小板计数低于60×109/L,则应暂停化疗。 
  (2)发热 用抗肿瘤药物期间,体温超过38℃以上,也应暂停化疗或提前结束该疗程治疗。对于肿瘤所引起的发热,肿瘤化疗是一种手段。用药恰当往往可使肿瘤消退,发热控制。 
  (3)严重的消化道反应 使用化疗药物后,少数病人的消化道反应相当突出,如出现严重的口腔溃疡,使进食吞咽都有困难;或有腹痛、腹泻,倘若腹痛严重,或腹泻超过每日5次以上,甚至出现血性腹泻,都应停药,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。不少化疗药物用药后有恶心呕吐的发生,如氮芥、阿霉素、顺氨氯铂等。通常医师都会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,以使其减轻这类反应。个别病人如此类反应已严重到难以忍受的程度,也可考虑停药。 
  (4)出现重要脏器的毒性反应 如心肌损害、中毒性肺炎、中毒性肾炎、膀胱炎等。
(来源:肿瘤网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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樱井英幸

樱井英幸

河北一洲肿瘤医院

擅长:质子治疗,放射治疗,质子束疗法治疗肝癌,X射线治疗,近距离放射治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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